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通知公告

CT机房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性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采购咨询论证公告

我院拟开展CT机房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性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服务咨询论证,即日起欢迎有意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将我院现有的空闲房屋,改造用于安装64排CT。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放射性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服务的咨询论证。

二、工作内容

CT机房进行现场勘察、测评,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环评、预评、控评成果文件(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放射防护预评价及报告编写、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及报告编写,以及协助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报名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进行项目环评、预评、控评的专业能力与相关业绩;具备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且业务范围须包含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等相关技术服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供应商单位简介(格式自拟,需体现本项目胜任能力,并提供项目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近期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5.项目服务报价及实施方案。

四、相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 我院有权使用所咨询论证方案中的所有内容;

2. 报名单位自愿参与咨询论证,各方自行承担各自在咨询论证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3. 我院将对咨询论证结果进行内部评估,并保留是否公开及解释的最终权利;

4. 无论咨询单位是否采用技术参数,投递人应保证递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否则由投递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相关责任。因投递资料失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咨询单位将依据《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5. 咨询单位针对技术参数不了解、不清楚、需补充的方面,可向投递人进行技术咨询,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客观、真实地回复征集单位咨询的问题;

6.我单位不对本次参与咨询的单位作任何承诺。

上述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列入医院黑名单,情节恶劣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9日止(以收到资料时间为准),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五楼大办公室设备科(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浔阳西路与泰山路交汇处)

七、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冷洋   0792-8597310   13979225186

、咨询论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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