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就所有计量设备(详见附件)的检定检测服务打包进行公开咨询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计量设备检定检测服务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检验检测机构所检定、检测、校准的结果及报告证书需要符合国家计量相关单位的要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计量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服务要求
1.计量检测服务包含医院内所有计量设备(强检、非强检)的检定、检测、校准及相关服务,具体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及检测内容现场确认。所有的检测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2.如检测后设备不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的计量标准,供应商须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方有向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3、相关服务:
3.1为临床科室提供方便,到科室进行现场计量检测服务
3.2仪器设备计量检测后进行复位并能正常运转。
3.3为受检仪器设备粘贴计量检测标识。
3.4计量检测结束后能及时提供检测证书。
3.5 对于需要送检的计量器具,为采购方提供仪器取送服务。
3.6 快到有效期的计量器具,为采购方提供提醒服务。
3.7 在计量知识、计量管理等方面免费为采购方提供培训、有针对性的为采购方进行技术指导。
4.现场检定、检测及校准,出具报告时间应≤5个工作日,采购方特殊需求时,出具报告时间应≤2个工作日,送检设备原则上应当天出具报告。
四、咨询论证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期本市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报价单;(按清单报价)
五、报名时间:
2026年7月7日至 7月 13日止(逾期报名无效)
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五楼大办公室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浔阳西路与泰山路交汇处)
七、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冷 洋 0792-8597310 13979225186
八、咨询论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