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九江市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九卫医字〔2025〕1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我院样本外送检测、有效保证检测质量、防范潜在廉政风险,我院按照采购制度对第三方医学检验外送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招标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地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浔阳西路与泰山路交汇处。
项目背景:规范外送检测管理,保证检测质量,防范廉政风险,满足病原体检测、血药浓度监测及特殊检测等临床需求。
服务期限:服务合同期两年;合同期满按九江市规定重新遴选。
遴选方式:按本院采购制度公开遴选,经资格审核、综合评分确定入围机构。
二、服务范围与主要送检项目
服务范围:常见外送项目包括病原体检测、血药浓度监测及特殊检测等临床需求。
实验室要求:具备完善技术平台、完整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具有信息系统支持;持续参加国家及省级室间质量评价。具体单项清单、限价详见遴选文件,按月对账、凭票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报名材料
时间:【2026 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报名周期为 5 个工作日。
地点方式:九江经开区人民医院4楼医务科,现场提交纸质版文件,严格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须提交材料: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复印件。
五、遴选原则与评分办法
坚持质量优先、综合择优、防范廉政风险,不以最低报价为唯一入选条件。
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价格分(10%):通常以最低报价为基准计算得分。
技术分(68%):包括物流响应时间、企业实力(如实验室设备平台数量)、检测流程规范性、信息化服务能力等。
商务分(22%):售后服务、过往业绩、认证等级(如 ISO 认证)等。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入围(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者报价低者优先;具体评分细则以遴选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
报名科室:四楼医务科
联系人:毛丽萍 电话:18170269892
参数附件:






